| 一、 | 依據農業部 115 年 2 月 4 日農授林業字第 1152420100 號函辦 理。 |
| 二、 | 請各機關就國人掃墓之慣習,加強森林火災防災宣導及相關燃料管理措施,協助於人為活動頻繁之墳墓、林道、登山步道等易發生森林火災區域,加強辦理燃料移除(垃圾、枯枝落葉、枯立木、枯倒木等)、減少燃料累積等管理措施;另今(115)年中南部山區雨量偏少,森林區域不得引火,使用汽化爐、高山爐具等應注意火源,避免使用不慎造成森林火災。 |
| 三、 | 農業部林業保育署已建立「林火風險評估系統」( https://ffwi.forest.gov.tw/ ),可查知未來七日之林火風險狀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