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 轉知本府社會局委託社團法人桃園市身心障礙聯盟彙編「智能障礙女性經期自我照護手冊」一案,請確實推廣運用,請查照。
說明: 一、依據本府社會局 112 年 12 月 8 日桃社綜字第 1120122045 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案「智能障礙女性經期自我照護手冊」推廣對象以國小五、六年級智能障礙女童為主,因紙本數量有限,已依每校 1 冊之原則置於本局 14 樓各校交換櫃,請貴校領取後作為學校平日宣導參照。
三、檢附來文及手冊電子檔各 1 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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