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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特教組長 - 行政公告 | 2023-12-15 | 點閱數: 243

主旨:
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簡稱國教署)函請貴校持續開設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相關課程,並於辦理相關研習或活動時邀請身心障礙學生分享,及提供適當之協助與支持等,以落實融合教育理念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國教署 112 年 12 月 8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20170359A 號函辦理。

二、檢附來文 1 份供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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