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0 屆新住民及子女築夢計畫報名簡章
旨案計畫內容說明如下: |
(一) | 報名資格:新住民及新住民子女。 |
(二) | 報名主題類別: |
1、 | 創業與行銷組、教育學習與藝文組、多元媒體與數位科技組、社會公益服務組及環境保護與永續發展組共 5 類組別,擇一參加。 |
2、 | 另同一家庭成員(具直系血親)僅能擇一報名,重複報名者,將取消參賽資格。 |
(三) | 參加對象: |
1、 | 依 5 大組別分類,報名者之參與人數至多 5 人,其中 2 人必須為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。 |
2、 | 另為擴大計畫執行效益,曾參加本計畫歷屆已獲補助者,不得再報名或列名計畫成員。 |
(四) | 計畫實施地點:不限國內外。 |
(五) | 報名期間:自即日起至 112 年 11 月 20 日(星期一)止。 |
(六) | 報名方式:須完成下列兩程序,報名始算完成;另為確保資料無誤,審核內容將以書面報名資料為主。 |
詳見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