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本校 111年 8 月 4 日教師評審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甄選結果如下
(一)代理教師(合理員額-虛缺)5 名:
正取 1-歐陽○如,正取 2-莊○嬋,正取 3-鍾○宜,正取 4-鄭○玲,正取 5-楊○彙,缺額已補滿,不辦理第 4 招甄選。
*合理教師員額職缺之實際聘期及開缺員額數,將依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公文為準,本校依考生成績公告正取順序,如屆時市府核定員額不足本次甄選名額,將依正取順序錄取至足額,不足額部分將予以取消錄取或解聘,不得異議
(二)代課鐘點教師(資源班)1 名:正取 1-梁○玲,缺額已補滿,不辦理第 4 招甄選。
正取人員請於 111年 8月 5 日(星期五)上午 9 至 10 時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,未依限報到者,取消錄取資格,報到時攜帶以下證件:
(1)繳交郵局帳戶封面影本。
(2)一個月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(含最近 3 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