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運動部 115 年 2 月 23 日運適(二)字第 1150200111 號函辦理。
二、運動部為提升身心障礙族群運動參與機會,以「多元、平權、共融」為核心理念,推動「校園×社區」雙主軸發展模式,將既有服務觸角從校園拓展至社區, 115 學年度將補助各公、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循序發展適應運動及開展與社區協作,或透過教學創新強化適應運動專業能量,同時深化與社區連結關係,擴大推動適應運動範圍,使特殊需求學生與社區民眾(含陪伴者)能共享多元的運動資源及服務,特辦理旨揭計畫。
三、申請旨揭計畫相關資訊摘述如下,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。
(一)申請對象:
1、教育部主管之國立或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。
2、直轄市或縣(市)政府所轄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。
(二)申請期限:自即日起至 115 年 5 月 20 日止。
(三)計畫期程:自核定日起至 116 年 7 月 31 日止。
(四)補助原則及額度:本計畫屬競爭型計畫,補助經費為經常門,各類據點每案核定經費上限如下:
1、卓越據點:每案上限為新臺幣(以下同) 40 萬元。
2、精進據點:每案上限為 25 萬元。
3、啟航據點:每案上限為 15 萬元。
(五)申請單位得評估自身推動經驗與發展目標,自行擇上開單一類型提出申請。
四、如有相關問題,請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「115 年推動健全學齡適應運動體系:拓展適應運動據點與活動設計推廣計畫」專任助理陳小姐(電話: 04-22183459 ;電子信箱: ntcuape@mail.ntcu.edu.tw 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