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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石門國小註冊組-辦理學生轉學(轉出、轉入)流程

註冊組業務 / 2024-08-21 / 點閱數: 386

辦理學生轉學時間

請於平日上班時間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辦理,連絡電話(03)4711752 轉 210

因教務處組長均有課務,可能公出或校外研習,擔心家長到校卻無相關人員可協助辦理轉出入手續,
請家長務必先與組長洽詢約定好辦理時間,再前往本校。

 

學生轉學申請

請選擇轉出或轉入,並選擇申請方式

轉出前置作業:

  1. 請先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遷移,確定新戶籍為他校學區範圍。
  2. 家長確認孩子圖書借閱歸還事宜(分機 210 、 220 、 221) ,已歸還所借圖書才可辦理轉出手續。

轉出應帶證件:

轉學原因 需要的證件資料
戶籍遷移 學生遷出本校學區之戶口名簿、父母雙方(法定代理人)身分證
就讀私校 戶口名簿、父母雙方(法定代理人)身分證
錄取藝才班 戶口名簿、父母雙方(法定代理人)身分證、錄取通知單(資優、音樂、美術等)
隨父母就讀 戶口名簿、父母雙方身分證、父或母的學校服務證明
出國就學 戶口名簿、父母雙方身分證、學生護照、機票證明等(往大陸地區需台胞證)
其他 請洽詢註冊組

轉出流程

方法一 (到校辦理時間約 5 分鐘):

請點擊以下連結填寫相關檔案進行轉出申請:

  1. 下載填寫申請表 (下方附件 2.1~2.3)
  2. EMAIL 回傳申請表 (註冊組信箱:210210@mail2.smes.tyc.edu.tw)
  3. 致電教務處 (03)4711752 轉 210
  4. 組長確認回傳內容無誤後,回電家長確認辦理轉學時間
  5. 監護人攜帶所需證件親至教務處
  6. 組長確認申請者身分
  7. 監護人簽名
  8. 完成轉出手續

方法二 (到校辦理時間約 10 分鐘):

教務處領取紙本填寫。

備註:

  1. 請在 3 日內,至新學校報到。超過三日未至新學校報到,本校有義務通報中輟。
  2. 請務必提前告知導師。
  3. 學生家長(或其他指定監護人)須親自到場辦理,且繳驗身分證件;若無法親自到場辦理者,除仍須檢附身分證件外,另須出具委託書。

  4. 為節省寶貴的時間,建議使用【方式一】,先行下載相關文件填寫回傳,無須列印,轉出入當天,組長會列印相驗相關文件後,由家長簽名即完成轉學手續

轉入前置作業:

  1. 請先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遷移,確定新戶籍在本校學區範圍內。
  2. 向原學校辦理轉出手續,取得轉學證明書

石門國小學區:

建林里、富林里、三林里、佳安里。

注意:佳安里為石門國小、三坑國小自由學區。

轉入應帶證件:

  • 新的戶口名簿正本
  • 家長的身分證
  • 轉學證明書

轉入流程

方法一 (到校辦理時間約 5 分鐘):

請點擊以下連結填寫相關檔案進行轉入申請:

  1. 下載填寫申請表與相關入學表件 (下方附件 1.1~1.7)
  2. EMAIL 回傳填寫好的表件 (註冊組信箱:210210@mail2.smes.tyc.edu.tw)
  3. 家長致電教務處 (03)4711752 轉 210
  4. 組長確認回傳內容無誤後,回電家長確認辦理轉學時間
  5. 監護人攜帶以下文件至本校教務處:
    • 戶口名簿正本
    • 轉學證明書
    • 家長身分證明文件
  6. 註冊組相驗相關文件
  7. 確認申請者身分
  8. 監護人簽名
  9. 完成轉入手續

方法二 (到校辦理時間約 20 分鐘):

教務處領取紙本填寫。

備註:

  1. 學生家長(或其他指定監護人)須親自到場辦理,且繳驗身分證件;若無法親自到場辦理者,除仍須檢附身分證件外,另須出具委託書。

  2. 為節省寶貴的時間,建議使用【方式一】,先行下載相關文件填寫回傳,無須列印,轉出入當天,組長會列印相驗相關文件後,由家長簽名即完成轉學手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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